越南食品合规新规发布:多数常见食品上市前须完成标准声明

2026-01-3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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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近日发布新决议,对食品“适用标准自我声明”和“产品声明登记”制度作出更为严格、细化的规定,将市场上绝大多数常见食品类别均纳入上市前必须完成标准声明的管理范围,企业合规门槛明显提高。根据决议,已加工与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微量强化物质、保健食品、膳食补充食品、医学营养食品、特殊膳食用途食品及36个月以下婴幼儿营养产品等均须履行“适用标准声明”义务,意味着除个别特殊情形外,多数食品不得再“先卖后补手续”。声明档案必须包括产品标准声明文件及检测报告,其中检测报告须由具备ISO/IEC 17025资质的实验室出具且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申报以线上办理为主,审核时限为15个工作日,若无书面反馈则档案自动公示。电商销售食品须公开产品声明信息,便于市场监管与打击虚假宣传。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信息真实性及产品安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仅用于出口生产、不在境内消费、人道主义援助以及科研检测的进口产品可免于声明。此规将显著提升食品企业的合规周期、检测成本及资料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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